招聘人数:1 人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法规、法律;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本企业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计划,并负责年度、月度计划的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的环保污染防治和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司环评工作和组织监督有关部门认真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
4.负责组织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环保装置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的环保监督和日常管理、考核。负责组织公司级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组织对公司经理与地方政府、上级部门签订的企业目标责任制中有关环保的各项指标的分解、落实,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6.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环保方面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清洁生产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环保科研、技术管理、技术交流、技术培训与技术进步工作,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公司的环保技术水平。
8.负责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
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环保例会,总结环保工作成绩,分析环保工作不足,明确环保工作要求。
10.负责公司的环保统计、计量工作。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碳素炼焦类相关专业优先;
2.两年以上碳素炼焦类工作经验、有相关任职经历者优先;
3.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4.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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